![]() 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但是,任何情況下投標人必須完整填寫發價表及其附件,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提供范圍等,應按照第二部分第60條所提出的條件。 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 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 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雇主付給承包人,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后14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 所有這類請求收到的時間不得晚于規定的開標日期以前的 (例如28)日歷日,然后是總經理或有權使公司對此負有義務的其他人的簽字和職稱以及公司注冊的國家名稱,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1天起算,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在說明信中闡明,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責任編輯:admin) |